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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期权数量(万份) | 价格 (元) | 激励对象人数 (人) | 说明 | |||
| 第一个 行权期 | 第二个 行权期 | 第三个 行权期 | 合计 | ||||
| 2012-12-31 | 552.00 | 552.00 | 736.00 | 1,840.00 | 9.33 | 236 | 授予 |
| 2013-4-18 | 552.00 | 552.00 | 736.00 | 1,840.00 | 9.03 | 236 | 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10派3元) |
| 2014-1-26 | 0 | 552.00 | 736.00 | 1,288.00 | 9.03 | 236 | 第一个行权期未成业绩条件 |
| 2014-1-26 | / | 530.76 | 707.68 | 1,148.28 | 9.03 | 231 | 激励对象调整 |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份) | 获授股票期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获授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 |
| 1 | 江继忠 | 董事长 | 128.8000 | 0.395% | 11.217% |
| 2 | 鲍祖本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15.9200 | 0.356% | 10.095% |
| 3 | 方 洲 | 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 90.1600 | 0.277% | 7.852% |
| 4 | 叶大青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90.1600 | 0.277% | 7.852% |
| 5 | 潘 健 | 副总经理 | 29.4000 | 0.090% | 2.560% |
| 6 | 吴旭峰 | 财务负责人 | 29.4000 | 0.090% | 2.560% |
| 7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的其他人员等255人 | 664.4400 | 2.040% | 57.864% | |
| 合 计 | 1148.2800 | 3.525% | 100.00% |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相对应的股票期权;5名激励对象出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取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并注销被取消的股票期权。上述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黄山永新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调整所对应股票期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取消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和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2月1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程雁雷女士、崔鹏先生、李晓玲女士、吴慈生先生将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3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4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小姐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
| 5 | 关于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6 |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8 |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3:00—5: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江继忠先生、总经理鲍祖本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旭峰先生、董事会秘书方洲先生、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保荐代表人高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