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4-003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2年12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名称进行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名称预核准结果,公司拟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四条规定的公司注册名称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由原“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由原“Hubei Aviation Precision Machinery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 AVIC 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 Co., Ltd.”;英文简称由原“HAPM”变更为“AVICEM”。
公司证券全称由“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中航精机”变更为“中航机电”。公司证券代码“002013”不变。
根据上述公司名称的变更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四条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航精机
英文名称:Hubei Aviation Precision Machinery Technology Co., Ltd.
简 称:HAPM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航机电
英文名称:AVIC 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 Co., Ltd.
简 称:AVICEM
股票简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名称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媒体质疑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巨潮资讯网《媒体质疑信息管理制度》。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托管部分航空企业股权的议案》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
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9日、2014年1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股权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4年1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4-004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2月26日14:0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2月21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会议议案:
1、关于托管部分航空企业股权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9日、2014年1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股权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4年2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律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寄送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律部,以办理登记手续。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宏钊
联系电话:010-58354876
传 真:010-5835484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曙光西里甲5号院公司证券法律部
邮 编:100028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附件: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1 | 关于托管部分航空企业股权的议案 | ||||
| 议案2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受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 委托权限: |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