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的通知,尤玉仙女士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98%。尤玉仙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减持完成后,尤玉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7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50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雪仙女士的通知,尤雪仙女士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2%。本次减持完成后,尤雪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4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9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 尤玉仙 | 2014年1月27日 | 大宗交易 | 155 | 0.5198 | |
| 尤雪仙 | 2014年1月27日 | 大宗交易 | 320 | 1.0732 | |
| 合计 | - | - | 475 | 1.5930 | |
自2013年11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69%。
自2013 年 11月 13 日披露《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至今,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70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 | 减持后持股 |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尤玉仙 | 个人账户 合计持股 | 5030.4 | 16.8700 | 4875.4 | 16.3502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 | 496.35 | 1.6646 | 341.35 | 1.144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34.05 | 15.2054 | 4534.05 | 15.2054 | |
| 尤雪仙 | 个人账户 合计持股 | 961.02 | 3.2229 | 641.02 | 2.1497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961.02 | 3.2229 | 641.02 | 2.149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1:尤玉仙女士所持无限售股数按其个人账户年初持股总数的25%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尤丽娟女士、尤友岳先生、尤友鸾先生、章棉桃女士、苏凤娇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3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852%。
4、 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前,公司已于2013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证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