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11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者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集情况
2014年1月11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随后于2014年1月17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4年1月28日下午14: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2日
3、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708会议室
4、召开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林芝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会议的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63人,代表股份361,34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84,547,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1人,代表股份76,802,0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4%。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26,816股、反对656,951股、弃权7,248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反对股份数占0.71%,弃权股份数占0.01%,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137,383股、反对554,641股、弃权657,658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股份数占0.15%,弃权股份数占0.19%,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01,483股、反对490,541股、弃权857,658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股份数占0.14%,弃权股份数占0.23%,议案获得通过。
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了上述第(1)项《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的议案》的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晓彤 孙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 1 月 11 日和 2014 年 1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2、会议签到表、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董事签字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