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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0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1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参股设立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中金贷[2014]20号)文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粤金贷核[2014]2号),现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资格。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其他16位股东(5位法人、11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2亿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20%,为第二大股东;其他16位股东合计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0%;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为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为第一大股东。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顺应国家目前的相关政策,公司也可以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企业的合作关系,为本地区优势小企业和供应商提供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利用小额贷款公司方式灵活的优势,实现供应商、其他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共赢。因此,我们对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 万元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无异议。

    此次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参股设立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中金贷[2014]20号)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0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设立

    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1月29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其他16位股东(5位法人、11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2 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为第二大股东。

    2、小额贷款公司已经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准。

    3、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法定代表人:何志明

    注册地: 中山市小榄镇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具体以公司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全体股东均以自有货币资金按持股比例一次性足 额出资认购相应股份。

    三、 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方介绍

    目前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拟定为17名,包括公司、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中山市德勤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镇旅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协城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余德俐等6名法人和 11名自然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为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其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为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为:

    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500025%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20%
    中山市德勤贸易有限公司300015%
    中山市小榄镇旅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010%
    中山市协城照明有限公司200010%
    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4002%
    余德俐15007.5%
    麦影帆3001.5%
    袁志炯2001%
    麦洪华2001%
    黄翠冰2001%
    卢威林2001%
    李喜华2001%
    李舒如2001%
    罗泉华2001%
    阮霭萍2001%
    吴凤华2001%
    合计20000100%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及其他股东情况如下:

    1、主发起人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049206

    法定代表人:何志明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18号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普通机械设备、纺织品、印刷包装材料、五金工具、五金制品、锁具、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电动工具;工业用房、商业营业用房、其他建筑物、车位出租。

    2、股东名称:中山市德勤贸易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347549

    法定代表人:麦荣坚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进出口: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专营专控除外)、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纺织原料、百货;批发、零售、进出口: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代理进出口业务。

    3、股东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旅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285534

    法定代表人:梁曼霞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红山路46号菊城宾馆内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家居清洁服务、机电维修、机械维修、商业用房出租、工业用房出租、车辆停放服务;投资酒店业、旅业、饮食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办企业。

    4、股东名称:中山市协城照明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408579

    法定代表人:陆树洪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菊城大道东39号4号厂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照明灯具(不含电镀)。

    5、股东名称: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187686

    法定代表人:高文越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埠安路44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照明灯及其配件、电器开关、插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名称:余德俐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90205XXXX

    户籍:中山市

    7、麦影帆

    身份证号码:44200019540407XXXX

    户籍:中山市

    8、袁志炯

    身份证号码:44062019700324XXXX

    户籍:中山市

    9、麦洪华

    身份证号码:44200019820919XXXX

    户籍:中山市

    10. 黄翠冰

    身份证号码:44062019660807XXXX

    户籍:中山市

    11. 卢威林

    身份证号码:44200019871211XXXX

    户籍:中山市

    12. 李喜华

    身份证号码:44062019590214XXXX

    户籍:中山市

    13、李舒如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00929XXXX

    户籍:中山市

    14、罗泉华

    身份证号码:44200019680416XXXX

    户籍:中山市

    15、阮霭萍

    身份证号码:44062019671203XXXX

    户籍:中山市

    16、吴凤华

    身份证号码:44062019590925XXXX

    户籍:中山市

    以上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及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背景及可行性分析及资金来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明确了政府对于设立小额代管公司的试点政策,表明了政府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在金融业日益发展壮大的今天,民间金融活动在一些地方作为一种体制外循环的形式一直存在,包括一些民间的借贷行为都是小额贷款公司开办的雏形。本公司通过对中山地区民间借贷市场的调研,从需求、效益和风险状况等方面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中山地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本次公司参股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可以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三农的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对小企业、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为民间资本提供一条合理的出路,使民间融资正规化、可控化,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配置,满足本地区众多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有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时公司可以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企业的合作关系,为本地区优势小企业和供应商提供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利用小额贷款公司方式灵活的优势,实现供应商、其他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共赢。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以下风险:

    1、因央行利率水平的变化而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

    2、中小企业资信状况复杂、资产规模小及资本金小等信用风险;

    3、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股东出资额进行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经营中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

    4、由于内部控制程序和外部事件导致经营损失的操作风险。

    中山地区优质企业众多,具有持续良好的业务市场,相对广阔的发展前景,小额贷款公司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内部按照金融企业的模式运营,监管严格,整体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后投资预期收益相对稳定,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六、董事会审议及政府部门审核情况

    经审核,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顺应国家目前的相关政策,公司也可以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企业的合作关系,为本地区优势小企业和供应商提供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利用小额贷款公司方式灵活的优势,实现供应商、其他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共赢。因此,我们对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 万元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无异议。

    201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中金贷[2014]20号)文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粤金贷核[2014]2号),现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资格。

    七、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核准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中金贷[2014]20号)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