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04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告知函》。按照《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财政部门、证监会批准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转制后,名称为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延续。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05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18日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现场参会九人。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谢荣兴(独立董事)、姚文韵(独立董事)、李杏(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监事及高管共8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到会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预计2014年度经营成果:
预计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722.00万元,营业利润26,409.02万元,利润总额27,094.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84.6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保税科技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2,114,375.71 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211,437.5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11,723,674.29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 49,806,948.45 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1,819,663.98元,资本公积金26,157,094.95 元。(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047,695.80元)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交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保税科技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74,351,89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52,178,707.9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19,640,956.08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关于会计事务所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的审核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零一三年度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报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十七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审定的外服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3年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8,897,806.38元。
1、将截止2013年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8,897,806.38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7,234,799.42元,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663,006.96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审定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3年年末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82,699,886.51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会议同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将截止2013年年末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82,699,886.51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65,781,877.02元,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6,918,009.49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审定的扬子江物流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3年年末扬子江物流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4,292,432.61元。
1、将截止2013年年末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4,292,432.61 元作为分红基金,全部分配给股东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4-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14年3月3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06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1月18日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到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通过了:
一、《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谢荣兴、姚文韵、李杏、朱建华、许银翼、张惠忠等公司董事和高管2013年度的履职报告。
七、《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2013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八、《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九、《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07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保税科技”)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9号文《关于核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59,95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85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9,110,596.1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5,75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总额为16,750,000.00元,根据合同约定已预付保荐费用1,000,000.00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213,360,596.1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110,596.15元,支付发行费用18,000,000.00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16,75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0元,审计费250,000.00元,扣除上述各项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1,110,596.15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存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2] 00030026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3年2月16日,根据《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净额211,110,596.15元,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国际”)进行增资,已将该项资金划转至长江国际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划入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保税区支行银行账号为802000027603788的账户内165,110,596.15元,划入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港城支行银行账号为322201986255051506779的账户内46,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3]00030003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153,529.35元一并划转至长江国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银行账号322201986255051506779账户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上述资金划转完毕后,本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1102028529000200020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1,656,216.52元,其中先期用自筹资金投入16,409,640.64元。2013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409,640.64 元,此次置换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030175号《专项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47,139.88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1,001,519.5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议案》,分别经2009年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本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6,660,800.98 | 活期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税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44,340,718.53 | 活期 |
| 合计 | 61,001,519.51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08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3月3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26日
●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
●本次会议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方式,会期半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9时,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下转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