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版)
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2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邓永清、常乐庆
电话:0512-58320358 0512-58320165
传真:0512-58320655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1、出席会议 是( ) 否( )
2、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
3、分别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09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东吴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委派夏志强先生、李克先生作为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12年12月完成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东吴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终止。截至目前,公司尚在持续督导期。
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3年12月25日与东吴证券签署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东吴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委派李生毅先生、李克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东吴证券书面通知:鉴于公司仍处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内,东吴证券现指定本次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接替原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终止。
根据此次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规定,李生毅先生、李克先生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李生毅先生简历:
现任东吴证券投资银行事业六部总经理助理,注册保荐代表人。曾担任上海凯宝(300039)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参与蓝丰生化(002513)首次公开发行及多家企业的财务顾问工作。
李克先生简历:
现任东吴证券投资银行事业六部副总经理,注册保荐代表人。曾经参与完成的项目包括:保税科技(600794)2012年度定向增发项目、景兴纸业(002067)公开增发项目,华谊兄弟(300027)、和顺电气(300141)、迪威视讯(300167)IPO项目等。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4-010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国际10.1万立方米(1#罐区)
化工品储罐改扩建项目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10.1万立方米(1#罐区)化工品储罐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试生产申请的审核意见》(苏环试【2014】12号),就长江国际10.1万立方米(1#罐区)化工品储罐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8.1万立方米储罐(5个4000立方米的环氧丙烷储罐暂不试生产)申请试生产出具了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从2014年1月29日开始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为三个月。
二、试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苏州环境保护局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随时监督生产关键环节,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转管理和运行记录,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试生产期间应该委托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验收监测,并在规定的试生产期结束之前向苏州环境保护局提交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经苏州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请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该项目试生产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长江国际10.1万立方米(1#罐区)化工品储罐改扩建项目系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详细内容请查阅登载于2012年1月11日、2012年4月7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公告临2012-001、临2012-014。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