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09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尔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议事内容、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项目”将废旧轮胎、橡胶通过低温热解处理,生产出工业燃料油和炭黑,属于环保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一期四条生产线经多次试生产已基本具备了投产条件。试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工业燃料油已销售完毕,炭黑产品暂未实现连续性、大批量的销售。2013年下半年以来,能源公司一直在积极进行炭黑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由于其炭黑为再生炭黑,再加之与炭黑产业相关的工业景气度整体状况以及市场认知度和接受度等因素对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公司认为,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能源公司再生炭黑产品的市场销售会逐步打开局面。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末在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结合能源公司再生炭黑产品目前的市场现状及销售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账面原值为10,769.99万元,净值为10,514.20万元,预计可收回金额为6,720.6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93.5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6.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276.1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201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793.51万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的反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独立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市港闸区资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丰小贷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对外提供金融性担保。为使其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资丰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其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与客户签订对外担保相关的协议、合同。
以上资丰小贷公司的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不包含公司的关联方。若资丰小贷公司拟为公司的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资丰小贷公司具有在金融行业专业的、有着丰富业务和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严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地控制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
公司独立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南通市港闸区资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的融资性担保,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其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资金使用费根据实际资助金额和时间按年利率8%收取。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盛东林先生与资丰小贷公司签订财务资助有关的协议、合同等。
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自然人股东张畅女士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未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对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有效地降低其融资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强该公司的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需求,促进该公司的加快发展。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资助资金的归还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公司独立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建立健全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可控;资丰小贷公司的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按照8%的年利率向资助对象资丰小贷公司收取资金使用费,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的财务资助。
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南通新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集团”)购置车辆及维修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三友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南通新城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丰瑞”)销售车载终端产品及提供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上述交易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新城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尔穗先生控制的企业,本公司董事WANGXINGWEI先生在新城集团担任副总经理;陆尔穗先生直接持有新城丰瑞5%的股权,且新城丰瑞被纳入新城集团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以及第(五)项的有关规定,新城集团和新城丰瑞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新城集团、新城丰瑞之间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陆尔穗先生、董事WANGXINGWEI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将其车载终端产品及服务快速推向市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10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2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国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议事内容、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项目”将废旧轮胎、橡胶通过低温热解处理,生产出工业燃料油和炭黑,属于环保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一期四条生产线经多次试生产已基本具备了投产条件。试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工业燃料油已销售完毕,炭黑产品暂未实现连续性、大批量的销售。2013年下半年以来,能源公司一直在积极进行炭黑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由于其炭黑为再生炭黑,再加之与炭黑产业相关的工业景气度整体状况以及市场认知度和接受度等因素对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公司认为,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能源公司再生炭黑产品的市场销售会逐步打开局面。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末在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结合能源公司再生炭黑产品目前的市场现状及销售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账面原值为10,769.99万元,净值为10,514.20万元,预计可收回金额为6,720.6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93.5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6.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276.1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使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的反映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市港闸区资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丰小贷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对外提供金融性担保。为使其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资丰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其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与客户签订对外担保相关的协议、合同。
以上资丰小贷公司的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不包含公司的关联方。若资丰小贷公司拟为公司的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是资丰小贷公司的一项主营业务。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的融资性担保,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其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资金使用费根据实际资助金额和时间按年利率8%收取。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盛东林先生与资丰小贷公司签订财务资助有关的协议、合同等。
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自然人股东张畅女士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未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对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有效地降低其融资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促进该公司的加快发展。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按年利率8%收取资金使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资助资金的归还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监事会同意对资丰小贷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的财务资助。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南通新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集团”)购置车辆及维修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三友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南通新城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丰瑞”)销售车载终端产品及提供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上述交易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将其车载终端产品及服务迅速推向市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11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项目”将废旧轮胎、橡胶通过低温热解处理,生产出工业燃料油和炭黑,属于环保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一期四条生产线经多次试生产已基本具备了投产条件。试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工业燃料油已销售完毕,炭黑产品暂未实现连续性、大批量的销售。2013年下半年以来,能源公司一直在积极进行炭黑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由于其炭黑为再生炭黑,再加之与炭黑产业相关的工业景气度整体状况以及市场认知度和接受度等因素对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公司认为,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能源公司再生炭黑产品的市场销售会逐步打开局面。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末在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结合能源公司再生炭黑产品目前的市场现状及销售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账面原值为10,769.99万元,净值为10,514.20万元,预计可收回金额为6,720.69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93.51万元。预计可收回金额通过测算该生产线设备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6.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276.11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公司201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793.51万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的反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使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的反映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其他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对公司2013年10月29日披露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3-030)中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产生影响,公司亦为此发布了《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请投资者查阅。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12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月29日,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市港闸区资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丰小贷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对外提供金融性担保,为使其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资丰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其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与客户签订对外担保相关的协议、合同。以上资丰小贷公司的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不包含公司的关联方,若资丰小贷公司拟为公司的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因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担保方及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资丰小贷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陆尔穗;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他业务,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人寿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健康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丰小贷公司总资产12,099.48万元,总负债82.15万元,净资产12,017.33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95.03万元,净利润62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资丰小贷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陆尔东先生和张畅女士分别持有资丰小贷公司20%的股权。自然人陆尔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陆尔穗先生的弟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自然人张畅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资丰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在其对外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才能确定。公司同意资丰小贷公司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对外提供担保,但其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的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不包含公司的关联方。若资丰小贷公司拟对公司的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授权资丰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其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与客户签订对外担保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经投票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是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的一项主营业务,为使其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授权资丰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其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在上述总额度和期限内与客户签订对外担保相关的协议、合同。以上资丰小贷公司的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不包含公司的关联方,若资丰小贷公司拟为公司的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资丰小贷公司具有在金融行业专业的、有着丰富业务和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严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地控制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同意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的融资性担保,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经审批总额度余额为人民币96,2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76,2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0.97%,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1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为江苏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900万元,公司为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7,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5%。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13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9日,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南通市港闸区资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丰小贷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的财务资助。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故该财务资助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1、财务资助目的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有效地降低其融资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强该公司的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需求,促进该公司的加快发展。
2、财务资助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向资丰小贷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
3、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
公司根据财务资助事项实施时的实际资助金额和资助时间,按照年利率8%收取资金使用费。
4、财务资助审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5、财务资助协议签署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与资丰小贷公司将在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
资丰小贷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陆尔穗;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0%,自然人陆尔东先生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自然人张畅女士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经营范围为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他业务,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人寿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健康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丰小贷公司总资产12,099.48万元,总负债82.15万元,净资产12,017.33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95.03万元,净利润62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其他股东情况及财务资助措施
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陆尔穗先生的弟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四)款之规定,陆尔东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自然人张畅女士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其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对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自然人股东张畅女士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未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对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制订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就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操作程序、信息披露以及责任追究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健全了对外财务资助的内控程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资助对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本公司董事长陆尔穗先生兼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能实时有效地掌控该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能够对资丰小贷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有效地降低其融资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强该公司的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需求,促进该公司的加快发展。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资助资金的归还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扩大业务规模;
2、公司建立健全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可控;
3、资丰小贷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陆尔东先生(本公司的关联方)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按照8%的年利率向资助对象资丰小贷公司收取资金使用费,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资丰小贷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年的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0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0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14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月29日,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尔穗先生和WANGXINGWEI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南通新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集团”)购置车辆及维修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三友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信息公司”)向关联方南通新城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丰瑞”)销售车载终端产品及提供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上述交易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预计201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5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以及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2014年 总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 |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
| 向关联人购买 商品及服务 | 新城集团 | 不超过150万元 | 93.30万元 | 73.38% |
| 向关联人销售 商品及服务 | 新城丰瑞 | 不超过2,000万元 | 157.28万元 | 83.71%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南通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秦家埭村
法定代表人:陆尔穗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经营范围:无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为汽车(含小轿车),汽车配件及辅助材料,二手车的销售;汽车销售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租赁;代办汽车上牌服务。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城集团总资产为66,024.41万元,总负债为54,237.38万元,净资产为11,787.03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0,137.96万元,净利润162.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南通新城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通市通甲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张理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一般经营项目为广汽丰田、进口丰田品牌汽车,汽车配件及辅助材料,二手车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城丰瑞总资产为1,552.14万元,总负债为521.59万元,净资产为1,030.54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529.24万元,净利润61.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尔穗先生直接持有新城集团2.92%的股权,另外通过海花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新城集团58.46%的股权,为新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WANGXINGWEI先生在新城集团担任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有关规定,新城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新城集团之间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尔穗先生直接持有新城丰瑞5%的股权,且新城丰瑞被纳入新城集团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五)项的有关规定,新城丰瑞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的子公司与新城丰瑞之间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通过对新城集团、新城丰瑞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的分析,公司认为:新城丰瑞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上述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依据以及付款方式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对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新城集团购置车辆及维修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新城集团开具的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30天之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付款;对于子公司三友信息公司向新城丰瑞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每笔交易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三友信息公司开具发票,新城丰瑞在收到发票30天之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付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批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友信息公司将在董事会审批的总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与交易对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友信息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主要业务为北斗/GPS车载终端的营销推广和服务。新城丰瑞的主要业务为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拥有新城集团整个汽车业务的客户资源,在南通甚至苏北地区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三友信息公司向新城丰瑞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以新城丰瑞为平台,将该公司的车载终端产品快速地推向市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将其车载终端产品及服务快速推向市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15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2014年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外环北路2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上议案1、议案2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以及《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邮编:226008;传真号码:0513-8523812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4
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三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以2.00元代表议案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议案1和议案2 | 100 |
| 议案1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为: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见下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取得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陈坚、翁薇;
联系电话:0513-85238163; 传真:0513-8523812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 反对( )弃权( )
议案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16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3-030)中预计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同比变动幅度为-20%至10%之间。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其他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下降:78%至48% | 盈利:6,588.30万元 |
| 盈利:1,449.43万元至3,425.92万元 |
说明:公司2013年度合并南通市港闸区资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6,098.33万元调整为6,588.30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末在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结合控股子公司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炭黑产品目前的市场现状及销售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能源公司的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93.5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6.11万元,使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同比变动幅度较先前预计有所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