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扭亏公告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股票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14-00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扭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全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1亿至1.4亿元,具体业绩数据公司将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2012年度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0.44亿元。
2、每股收益-0.24元。
三、业绩扭亏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力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上品质”,加强业务拓展、资源整合与市场布局,开拓投资市场等新领域,提高公司营业收入;二是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加快战略转型,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产品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三是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则的相关条款,公司按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股票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14-005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29日召开,会议采用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资入股江苏道达海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拓海工市场并控制合作风险,公司在对江苏道达海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达重工”)的企业状况和合作风险进行调查和评估后,将在道达重工减资至人民币1亿元后,以人民币2.03亿元现金增资入股,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道达重工67%的股份,从而实现整合道达重工的造船资源,实现公司海工基地的布局与调整。
(一)道达重工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道达重工成立于2007年9月,是一家民营股份制船厂,厂址坐落于江苏启东船舶工业园区,地理位置优越,水文条件适合发展船舶建造和海工装备建造。船厂总占地面积1250.2亩,已建成有船台(250*82米)、船坞(360*76米)、码头(475米)等资产,固定资产总额约人民币13亿元。具备生产各类30万吨级干散货船、特种船舶、海上平台的能力。
道达重工的基本战略定位为打造“集海洋工程、船舶建造、海上风电、航运物流”为一体的现代企业集团,现拥有子公司:江苏道达海洋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道达(荷兰)公司(计划与IHC合作建造挖泥船)。截止目前,已经交付的船舶中有8万吨浮船坞、5万吨半潜船、耙吸式挖泥船、3.5-5.7万吨多用途船以及海上风电安装船等产品。
本次增资以道达重工目前正在履行的减资程序顺利完成为前提。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造船业处于深度调整期,以合适的价格取得道达重工的造船资源,有利于弥补公司自身海工发展的资源短板,有助于公司化解风险,进一步推进公司在海洋装备市场的发展。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具体事项。
二、《关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收益,在不影响资金整体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在2014年度适时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1月至12月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三、《关于转让南通市振华宏晟重型锻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南通市振华宏晟重型锻压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江苏省宏晟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共同投资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我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占比5%。由于该合资公司近几年一直亏损,公司将持有5%股权转让给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四、《关于开列大华银行美元帐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帐户和服务决议” 等相关具体事宜。
五、《关于出具承诺函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近期资金需求,保障南京宁高新通道工程正常施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高新通道建设有限公司计划先行向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5亿元委托债权投资额度,年利率6.72%,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司将出具承诺函:在本次理财计划到期前积极筹集资金,保证本次发行的理财本息能够及时足额偿还。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宁高新通道公司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有利于南京BT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不损害我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承诺函。独立董事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