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提速
2014-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银行取消个人结算收费项目
⊙记者 唐学良 ○编辑 枫林
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取消沈阳经济区八城市间系统内全部个人结算收费项目,每年向区内居民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让利超亿元。
沈阳经济区银行收费同城化的启动实施,是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重大突破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大进展,对于优化沈阳经济区金融业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一体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2013年7月,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3年推动银行机构设立、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同城化、加强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11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在沈阳经济区推进金融同城化就是要拆除区域内金融资源流动和配置障碍,建立统一的资本、货币、外汇、保险和期货市场等金融平台,使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在区域内更有效地配置,形成覆盖各地金融机构间的统一、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形成同城化的要素市场,更好地促进沈阳经济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为了让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居民率先分享金融同城化的成果,辽宁省政府金融办联合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启动了系统内银行个人业务收费同城化。收费同城化实施后,通过三家银行柜面、电子、ATM等渠道的异地存取款、转账等27项业务服务收费全部减免。三家银行每年合计向经济区内居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结算客户让利逾1亿元。据悉,本次三家银行让利行为是辽宁省金融业发展史上银行机构让利幅度最大、受益群体最广的惠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