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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4-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码:(2014)003号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2月7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4年1月27日、2014年1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24日、1月27日、1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出现涨停,为避免二级市场大幅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已于2014 年1月29日开市起停牌。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讨、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股票市盈率较高,公司股票2014年1月28日收盘价为48.69元,对应市盈率为46.52倍(每股收益1.05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已经明显高于公司所属行业平均市盈率(2014年1月8日经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9.95倍)。

      3、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同比下降5%-15%,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业绩预计一致,不存在需要修正之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