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4-007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首批9家《医院药房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华侨医院、普宁市中医医院、普宁市妇幼保健院以及普宁市5家镇级卫生院等共9家医院签订了《医院药房托管协议》。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为推进普宁市医改事业发展,促进医院药品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医院“医药分业”,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保证医院临床用药、保障医院药品质量前提下,上述有关医院分别将其药房委托给公司管理。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医院所用的所有药品统一由公司供应和集中配送,公司保证医院的临床用药需求和所有供应的药品质量;医院负责制定《医院用药目录》;公司保证医院急救药品等特殊药品24小时供给。
公司的药品供应链及服务延伸至医院仓库,医院的仓库将作为公司的药品供应平台,由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药品进入药房后才归医院所有。药房托管后,药品从仓库领入药房即视为医院确认购入,医院按实际领取药品数量和价格结算给公司,药品结算价格以广东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为准。
公司租用医院药房,逐步进行现代化改造,帮助医院提升医院药房软硬件水平,以更好地支撑医院业务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药事服务。
医院委托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医院的药房,医院药房的所有权不变、职工身份及职能不变、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方式不变;医院不干预公司在药房合法合规的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与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市5家镇级卫生院签订的协议自2014年2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五年;与普宁华侨医院、普宁市中医医院、普宁市妇幼保健院签订的协议自2014年2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十年。
上述主要医院基本情况如下:
1、普宁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放床位约1,200张。2013年度业务收入约6.2亿元。
2、普宁华侨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放床位约800张。2013年度业务收入约3.5亿元。
3、普宁市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院,开放床位约300张。2013年度业务收入约1.2亿元。
4、普宁市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医院,开放床位约200张。2013年度业务收入约1.1亿元。
一般情况下,医院每年药品采购量约占业务收入45%左右。公司与上述首批9家医院签订的《医院药房托管协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种新模式,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继续探索推动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药房托管的工作。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整合优质资产资源,增强公司全产业链的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将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