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
关于调整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4-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服务,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2月12日起调整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A级份额(以下简称“国投瑞银货币A”)部分业务规则,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货币A
基金代码:121011
二、调整内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如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时必须全部赎回。
2、取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3、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在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下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四、咨询办法
详询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