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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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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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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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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04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2月12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的资本金,增强公司实力,拓展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商议并公告。

    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12日复牌。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05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2月12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的资本金,增强公司实力,拓展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06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 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股票,国之杰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2月10日,公司与国之杰在上海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股票,国之杰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目前,国之杰持有公司32.96%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获得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国之杰基本情况

    国之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国之杰直接持有公司149,67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6%。

    企业名称: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鞍山路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3 号 2206 室

    注册资本: 393,27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天国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服装生产、设计;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及设备、冶金炉料、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销售;室内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国之杰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国之杰的实际控制人为高天国先生。

    (三)国之杰主营业务情况

    国之杰成立于1999年5月,目前注册资本393,279万元人民币。国之杰的主营业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并在金融、高科技和新能源等领域逐渐拓展业务。

    目前国之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筑面积已超过百万平方米,项目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成都、昆明等大中型城市,涉及写字楼、酒店、商铺、住宅、物业管理等。此外,国之杰于2001年开始介入高科技板块,其下属公司银晨科技开发的人像识别系统具备较为先进的技术水平。

    (四)国之杰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以上财务数据为母公司口径,且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股票,国之杰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2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4年2月10日,公司与国之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人:安信信托

    (2)认购人:国之杰

    (3)签订时间:2014年2月10日

    (4)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股票。在该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认购数量亦随之调整。

    (5)认购价格:13.20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宜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国之杰以现金方式支付。

    (6)支付方式:国之杰应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待验资完成并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7)合同生效条件

    本认购合同由公司、国之杰正式签署盖章后,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国之杰股东会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为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已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国之杰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如该等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蒙受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和/或发生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和其它专家费用),则违约方应就此对守约方进行全额的赔偿或补偿。

    (9)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股份认购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净资本水平,缓解资金压力,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提升经营业绩,从而有效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国之杰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07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27日起连续停牌。2014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信息。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12日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项目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6,130,138,370.96
    负债总计1,173,932,998.96
    所有者权益合计4,956,205,372.00
    项目2013年度
    营业收入75,339,029.17
    利润总额507,169,141.71
    净利润387,891,2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