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A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间称“本公司”)根据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与要求,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开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期未履行的承诺,现将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关联方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1、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
本人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因此,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人有要求;本人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
为规范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指除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中小股东权益,本人承诺:
1)在发行人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须遵循正常商业行为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不要求或接受发行人以低于市场价或发行人给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价格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不以高于市场价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价格向发行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3)除非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为有效之承诺。本人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三 、上述承诺事项均在履行当中,未发现承诺主体曾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