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资本项目的开放与监管
(上接A1·上证观察家)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中介就无法做到合理配置资金,也谈不上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个新的纲领性的蓝图。如果因为担心打通区内区外账户的通道会引起这种套利行为而完全关闭区内和区外的账户的联系,就失去了让上海自贸区成为一个在岸的金融中心和金融创新的试点的意义。
在认清这个问题的本质的前提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控制区内区外通道的口径;同时,一个相关的措施是只允许那些有经验的、合格的、资本金充裕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一定限度的情况下,进行某些指定金融产品的操作(和正常贸易)的情况下有账户上的通道。这样,以上所说的套利行为的总量是有限的、可以控制的,不会影响到自贸区内外正常的金融体系的运行,也不会产生新的,不可控制的风险。
另外一个有效控制风险的途径就是有效的监管,特别是对有系统风险的金融机构的监管。在这方面上海自贸区有很多的优势。第一,我们有许多国际经验,尤其是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及欧元区主权危机后的教训和由此产生的新的监管措施及风险管制的方法可以借鉴。比如说现在欧美大型金融机构定期使用的压力测试等手段可以运用。第二,相对于许多发达的欧美国家,我国在监管上有信息获取上的优势。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不久,美联储纽约分行成立了系统风险评估的专家组。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MIT斯隆管理学院的金融讲席教授王江是专家组的成员之一。他提到当时专家组的一个最基本的测试系统风险的办法是了解各大金融机构的投资仓位。如果大型金融机构的投资种类和仓位有很大的区别,没有太大的正相关性,则没有系统风险;相反,如果很多大型金融机构投资上的策略相同,而且各类投资的仓位高度正相关,短期内如果有个别或者一类的资产价格下挫就会引发危机。但是要获取各大金融机构的投资策略和仓位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为金融机构向监管部门抱怨说披露这类信息,哪怕只是总体上的分不同投资产品的总仓位的信息,也是让他们暴露自己的商业秘密,所以他们坚决反对,不跟监管部门配合。在这方面,在央行和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上海自贸区内的金融风险监管部门可以获取这类信息。具体说来,在金融机构挂牌以前或者在对某类产品投资交易前就可以向他们提出要求,在必要的时候披露他们的详细仓位信息,而且这些信息由监管部门保密,不向外披露,只是对防范系统风险而纳用。
如以上所说,如果在上海自贸区对审批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慎重行事,对投资交易产品以及总量和区内区外的账户间的流通量进行控制,采取定期对有系统风险的大型金融机构进行各类风险测试,最后在紧急情况时能及时获得所有金融机构详细的投资和资本准备金的信息及所有其他对了解系统风险的产生有帮助的信息的情况下,自贸区内的风险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EMBA项目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