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编号:2014-007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群兴玩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检查和梳理,现就截至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黄仕群先生 | 第二条: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均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与群兴玩具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群兴玩具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1年4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明光先生、梁健锋先生、林少明先生、林桂升先生、李新岗先生;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和黄仕群先生、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东林伟亮先生和林少洁女士;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4月13日 | 2011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1日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关于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公司董事林伟章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黄仕群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同时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林伟亮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监事林少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于2013年12月31日离职) | 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群兴玩具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群兴玩具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群兴玩具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1年4月13日 | 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 | 截至目前,监事林少明先生于2013年12月31日离职,其他承诺人仍在职,但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关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 本公司 | 1.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专项公告,公司承诺在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2.公司董事会于2013 年4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专项公告,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 1. 2011年5月7日 2. 2013年4月2日 | 1. 2011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6日 2. 2013年4月2日至 2014年4月1日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 本公司 | 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承诺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2年8月27日 | 2012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30日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无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