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将出
20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梁敏 ○编辑 龚维松
记者11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在去年起草并上报《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后,今年发改委在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方面第一项工作就是出台并组织落实全面振兴的政策文件。这意味着上述文件有望今年出台。
国家发改委指出,今年将协调推动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文件出台,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组织落实有关政策,推进相关重点工作。
2013年是中央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10周年。过去一年,针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东北三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万亿元,同比增长8.6%,这一增速高于全国GDP增速。
国家发改委表示,今年将做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经济合作等重点工作。
除了出台并组织落实全面振兴的政策文件外,还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研究中央企业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政策。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金融体制改革,探讨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新途径。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和垦区改革。
针对产业发展,发改委表示,将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深入开展老工业基地振兴科技引领行动计划。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推进东北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企业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