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4-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要求,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历年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经自查,截止目前,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的历年各项承诺均已严格履行,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履约时限 |
股改承诺 | 深圳市 国资委 |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12个月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 2005年 | 长期有效 |
2006年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 国资委 | 鉴于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55万股已到解除限售期,对于该限售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的计划。如果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控股股东承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 2010年 | 长期有效 |
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所作承诺 | 深圳市 国资委 | (1)本公司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向深圳证监局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取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的书面承诺并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承诺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承诺就治理非规范情况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中如实披露。 (2)深圳市国资委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我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证券,也不泄露我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知悉我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上市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 | 2007年 | 长期有效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