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
公 告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
公 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4-003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
现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日期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避免同业竞争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正泰电器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于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将避免从事与正泰电器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致使正泰集团投资的公司与正泰电器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正泰电器有权要求以任何适当方式消除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由正泰电器以市场价格购买正泰集团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等;4、从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正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IPO发行时承诺 | 长期有效 | 承诺方严格履行了承诺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