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14-02号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的要求,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截止2013年底尚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集团”)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海正集团对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承诺而给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企业和参股的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控股的企业的业务以及此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之控股股东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公司现有及将来控股的企业和参股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①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控股的企业的业务以及本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②以任何形式支持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控股的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控股的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以及此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③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控股的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以及此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凡是本公司获知的与股份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将及时通知股份公司。
上述承诺事项长期持续,并在严格履行中。
截止本公告日,承诺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