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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4-00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汉参”)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内容详见2013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4年2月7日和2月10日,益盛汉参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和1,000万元购买了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的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资产管理计划,理财期限分别为183天和62天。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

    3、资产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资产管理计划类别:现金管理类。

    5、理财金额及期限:

    (1)参与金额:8,000万元

    申请单提交日:2014年2月7日

    封闭运作期期限:183天

    封闭运作期到期日:2014年8月12日

    (2)参与金额:1,000万元

    申请单提交日:2014年2月10日

    封闭运作期期限:62天

    封闭运作期到期日:2014年4月14日

    6、业绩比较基准:5.55%

    7、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方式。

    (1)本资产管理计划将通过资产管理人和资产委托人签署认购/参与申请单的方式约定每笔认购或参与份额的持有期限和退出时间;

    (2)对于本计划认购期认购或合同存续期开放日参与的计划份额,自认购或参与申请确认日起,将进入申请单约定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到期日前,计划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退出申请;

    (3)封闭运作期到期日,资产管理人将对到期份额发起强制全额退出。单个投资者可在开放参与日多次参与计划投资,本计划不限制投资者签署申请单的次数。

    8、本计划管理人将对每笔认购和参与并持满对应封闭运作期的金额提供保本。

    9、投资范围。

    本计划委托资产将投资于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存款等流动性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本计划委托资产不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基金及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及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上市的债券。

    10、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

    本资产管理计划对投资者只开放主动参与,不开放主动退出,也不接受违约退出,资产管理人将根据认购/申购清单对计划份额持有人认购或参与的份额发起封闭运作期到期后的强制退出。

    11、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风险提示

    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计划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

    2、管理风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3、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或个股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投资计划,从而对计划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在资产委托人参与或强制退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时,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和现金过多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另外,本资产管理计划对投资者只开放主动参与,不开放主动退出。但资产管理人可对其认购或参与的份额发起封闭运作期到期后的强制退出。

    因此本计划面临流动性风险。

    4、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本计划采取的投资策略可能存在使计划收益不能达到投资目标的风险。

    5、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计划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注册登记机构等。

    6、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计划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资产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资产委托人利益受损。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益盛汉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子公司益盛汉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截至公告日,子公司益盛汉参过去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2013年8月29日,益盛汉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该行“岁月流金51370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产品已于2013年10月29日到期,获得收益591,780.60元。

    (2)2013年11月1日,益盛汉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该行岁月流金7天理财计划。该产品已于2013年11月11日到期,获得收益51,780.82元。

    (3)2013年11月12日,益盛汉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该行点金汇率赢52037号理财计划。该产品已于2014年1月28日到期,获得收益759,420.00元。

    六、备查文件

    益盛汉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申请单》及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4-00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

    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吉林证监局《关于开展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履行”专项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4]23号)的要求,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自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益胜,现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建明及原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斌、王玉胜、尚书媛承诺:本人没有经营与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本人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自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自营任何对公司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益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18日

    截止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转让的承诺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人员
    董事张益胜、薛晓民、蔡孟杰、毕建涛、于培峰、梁志齐、孙晓波、刘权、吕桂霞
    监事肖波华、于晓静、曲曼丽
    高级管理人员薛晓民、李国君、尹笠佥、李方荣、刘建明、毕建涛、蔡孟杰、李铁军

    承诺内容: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截止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原任职务任职期限承诺届满日
    杨 力董事2010.3.22-2013.5.82014.11.8
    卫 巍董事2010.3.22-2013.5.82014.11.8
    白志强董事2010.3.22-2013.5.82014.11.8
    史大卓独立董事2010.3.22-2013.5.82014.11.8
    赵连华独立董事2010.3.22-2013.5.82014.11.8
    张祖英监事2010.3.22-2013.5.82014.11.8
    张 锦职工监事2010.3.22-2013.5.82014.11.8
    曲 波副总经理2010.4.5-2013.7.102015.1.10
    周永平副总经理2010.4.5-2013.7.102015.1.10

    承诺内容: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四、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2013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2013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0日

    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五、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