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4—008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期,公司关注到网络论坛、股吧出现一些关于本公司的传闻,主要内容如下:
西藏药业股价近期强劲走势或与公司股东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哲药业”)有密切关系:
1、康哲药业新活素的独家代理权即将到期,是否会产生变数;
2、西藏药业产品新活素因资金投入进展缓慢,还处于GMP硬件改造过程中,已经停产;
3、西藏药业与农行拉萨支行借款纠纷判决公司败诉,由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1.16亿借款本息,四项资产被法院查封。有猜测称康哲药业替西藏药业还债。
二、澄清说明
(一)针对上述传闻,公司经函证康哲药业并得到书面回复,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与康哲药业的新活素代理协议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康哲药业仍在继续代理销售本产品,有关新活素下一步的合作事宜双方仍在进行商谈,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本公司BNP冻干制剂生产线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在2015年3月之前取得GMP认证证书。原有的BNP冻干制剂生产线已于2013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公司在此前已根据市场预估,生产了充足的产品,保证新生产线完成前的市场需求,本次停产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康昂东路支行借款纠纷一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已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国资公司”)签订了《委托资产整体转让协议》,本公司在该案中涉及的相关债务,转由我公司向西藏国资公司履行还款义务,不存在康哲药业替我公司还债的情况。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4、康哲药业于2014年2月13日函告本公司称,截止2014年2月13日,康哲药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持有西藏药业的股份比例为5%。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4—00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二级市场增持,未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接到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通知:截至2014年2月13日收市,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125,551股、3,591,700股、1,562,286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279,537股,持股比例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书》。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股票代码:6002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
2、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开发区洞庭路66号3号楼406室
通讯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66号3号楼406室
3、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房地产大厦14B1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房地产大厦14B1房
股份变动形式: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〇二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准 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西藏药业、上市公司 | 指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康哲 | 指 |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康哲 | 指 |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康哲医药 | 指 | 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 15 号》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准则 16 号》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兵
注册资本: 人民币350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35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五年十月九日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医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的批发、进出口;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二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软件的批发、药品、医疗器械的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营期限:一九八五年十月九日 至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股东名称: 讯凯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440301503252172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19219114-6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440301192191146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
联系电话:0755-82416868
(二)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66号3号楼406室
法定代表人:杨兵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经营范围: 医药、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医药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健康保健咨询(不含医疗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商务咨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Ⅲ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Ⅲ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Ⅲ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Ⅱ类:6827中药器械;保健用品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妆品的批发兼零售。
经营期限: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股东名称: 富普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20191000014711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66881968-1
税务登记证号码:津税证字120115668819681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
联系电话:0755-82416868
(三)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房地产大厦14B1房
法定代表人:陈洪兵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OOO年二月一日
经营范围: 医药产品的研究、技术开发、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经营期限:二OOO年二月一日 至 二O二O年二月一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名称: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持股90%),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持股10%)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440301104238798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71526874-8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国税登字440301715268748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
联系电话:0755-8241686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留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兼职情况 |
陈洪兵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320106196608210416 | 中国 | 深圳 | 无 | 无 |
(二)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留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兼职情况 |
杨兵 |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 510103196909024234 | 中国 | 天津 | 无 | 无 |
(三)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留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兼职情况 |
陈洪兵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320106196608210416 | 中国 | 深圳 | 无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康哲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转让股份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财务投资及深化与西藏药业合作的考虑,购买西藏药业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情况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西藏药业股份 6,972,762股,占西藏药业总股本的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4年2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06,775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0%。
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增持时间 | 增持价格 | 增持股数 | 比例 |
2014年2月13日 | 25.26元 | 306,775 | 0.21% |
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西藏药业7,279,53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权益情况
(一)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2014年2月13日
(二)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名称、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数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数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康哲 | 无限售流通股 | 1,818,776 | 1.25 | 2,125,551 | 1.46 |
天津康哲 | 无限售流通股 | 1,562,286 | 1.07 | 1,562,286 | 1.07 |
康哲医药 | 无限售流通股 | 3,591,700 | 2.47 | 3,591,700 | 2.47 |
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西藏药业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 进行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洪兵
签署日期: 2014年0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兵
签署日期: 2014年0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洪兵
签署日期: 2014年02月13日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洪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 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洪兵
签署日期: 2014年02月1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拉萨市北京中路93号 |
股票简称 | 西藏药业 | 股票代码 | 600211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1,818,776 股 持股比例: 1.25%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 2,125,551股 变动后比例: 1.46%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洪兵
签署日期: 2014 年02月 13日
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拉萨市北京中路93号 |
股票简称 | 西藏药业 | 股票代码 | 600211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天津开发区洞庭路66号3号楼406室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1,562,286股 持股比例: 1.07%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 1,562,286股 变动后比例: 1.07%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 兵
签署日期: 2014 年02月 1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拉萨市北京中路93号 |
股票简称 | 西藏药业 | 股票代码 | 600211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房地产大厦14B1房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3,591,700 股 持股比例: 2.47%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 3,591,700股 变动后比例: 2.47%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洪兵
签署日期: 2014 年0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