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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4-006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文件和《湖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3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夫妇与一致行动人范志宏、周祖勤、陈海兵、马勇、孙文辉、谭文稠,公司股东能翔投资、闽能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夫妇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金杯电工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金杯电工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份、股权和其他权益。

      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人员均作出《竞业禁止声明》: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四、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和占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自金杯电工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占用金杯电工资产、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情形。为维护金杯电工资产和财务的独立性、保障其规范运作,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将来不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金杯电工资产、资金或其他资源的行为。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与金杯电工之间将尽量减少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及现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程序,做到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金杯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五、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