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编号:2014-临002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一部函[2014]112号)及重庆证监局相关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发行上市,股东做出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彭建虎及关联股东彭俊珩,公司股东胡云波、李维德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届满日:2014年3月2日。
截止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承诺期限: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截止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股东做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控股股东彭建虎承诺:
本人承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也不会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不会在股份公司经营的区域内从事对其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如果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及本人之关联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本人仍然是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本人同意股份公司对相关业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
对于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本人仍然是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除非股份公司同意不从事该等新业务并书面通知本人,本人及本人之关联企业将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该等新业务。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股份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实施后本人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三、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