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4-00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要求,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1、截至 2013 年底,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表所示:
承诺人 | 与公司关系 | 承诺事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朱兴良 | 实际控制人 | 避免同业竞争 | 2005年6月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 |
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
金羽(英国)有限公司 | 股东 |
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未来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 | 2013年7月 | 6个月 | 该承诺于2014年1月1日履行完毕 |
金羽(英国)有限公司 | 股东 | ||||
倪林、杨震、严多林、罗承云、姜樱、严永法、王琼、朱兴泉、浦建明、白继忠、王泓 | 关联方 | 2、在承诺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3.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 2013年8月 | 1年 | 严格履行承诺 |
2、公司不存在承诺方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及超过承诺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