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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双环传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承诺人: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发行人股票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

      承诺期限:2010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0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承诺人:吴长鸿、叶善群、蒋亦卿、陈剑峰、李绍光、叶继明、黄良彬

      承诺内容:在上市前相关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承诺人:叶善群、陈菊花、吴长鸿、陈剑峰、蒋亦卿

      承诺内容: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双环传动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双环传动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双环传动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承诺人:李绍光、吕圣初、叶继明、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本人(或本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双环传动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双环传动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双环传动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承诺人:浙江双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双环传动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双环传动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双环传动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上市后承诺

      (一)股东回报规划承诺

      承诺人:本公司

      承诺事项: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2年9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事项进行明确规划。

      承诺期限:2012年至2014年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股权激励计划承诺

      1、承诺人:吴长鸿、蒋亦卿

      承诺内容: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承诺期限:2014年1月24日至2017年1月24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承诺人:本公司

      承诺内容: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承诺人:本公司

      承诺内容:自披露本激励计划到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承诺期限: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2月23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