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无超过期限未履行的承诺。截至2013年底,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 年内,每年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7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所提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 2006年4月14日 | 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 | 按承诺履行中 |
解决同业竞争 | 首创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从事与首创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水务业务。 | 2006年4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按承诺履行中 | ||
其他 | 支持首创股份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来建立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 2006年4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按承诺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公司将待相关政策允许时,结合市场情况,在三至五年内逐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 2012年4月20日 | 2012年4月至2017年4月 | 按承诺履行中 |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