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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4-00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相关通知的要求,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各承诺相关方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承诺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包括:

      一、避免同业竞争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7 年11 月16 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本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陕鼓集团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陕鼓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

      公司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 年11 月26 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若本公司之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则其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上述承诺详见公司2010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二、减少关联交易

      出于地理位置、稳定的辅助产品供应等方面考虑,本公司与陕鼓集团之间存在配件、外协件产品供应、物业租赁、综合服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但本公司严格依照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力求减少、规范关联交易。同时,陕鼓集团已承诺在本公司提出要求时,将该等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陕鼓集团的下属企业的全部权益转让给本公司,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与陕鼓集团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上述承诺详见公司2010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正在履行的承诺,也不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