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4-013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指引》”)及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要求,特就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及相关方尚在履行中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承诺事项 类型 | 承诺主体 | 承诺主体与复星医药的关系 | 承诺事项 | 承诺日期 | 承诺履行期限 | 目前履行情况 |
境内上市内资股 (A股)上市承诺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 | 控股股东 | 除复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复星医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除外)、联营公司、合资公司和企业在该承诺出具日所进行的业务外,复星集团承诺及保证复星集团本身,并将促使复星集团各成员不会直接参与或进行与本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竞争的任何活动。 | 1998年5月16日 | 自复星医药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上市承诺 | 郭广昌、梁信军、汪群斌、范伟、复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复星集团 (以下合称“承诺方”)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注1 | 除承诺方在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直接权益,及承诺方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士日后可能不时于其他公司拥有但并无控制权的其他权益外,则承诺方在任何适用法律、规例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限下,将尽其在商业上属合理的努力,促致该等主要受到有关承诺方控制的公司和其他业务实体(复星医药及其附属公司注2)不会在受制约期间内在受制约地区(即香港及中国境内地区)从事与上市业务性质类似的任何业务。 | 2012年10月13日 | 自复星医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且各承诺方继续作为复星医药的控股股东注1的情况下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注1:有关定义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不竞争承诺契约》为准;
注2:根据香港《公司条例》之定义。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