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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股票简称:A股 神奇制药 编号:临2014-006

      B股 900904 B股 神奇B股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以及关联方在截至2013年年底内的承诺事项:

      1、保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股东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奇投资”)、贵州迈吉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吉斯”)、贵阳神奇星岛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奇星岛”)、贵阳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柏强”)、贵阳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康强”)及该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神奇制药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经自查,截至2013年年底,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股东神奇投资、迈吉斯、神奇星岛、新柏强、柏康强及该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承诺人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神奇制药(包括神奇制药的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经自查,截至2013年年底,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股东神奇投资、迈吉斯、神奇星岛、新柏强、柏康强在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神奇制药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期限:2013年6月27日------2016年6月26日。

      经自查,截至2013年年底,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业绩预测及低于业绩预测补偿的承诺

      公司股东神奇投资、迈吉斯、神奇星岛、新柏强、柏康强在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承诺标的资产(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预测净利润时,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对神奇制药进行相应补偿。

      承诺期限: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经自查,截至2013年年底,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承诺

      公司股东新柏强、柏康强在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如果因柏强制药、盛世龙方(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系柏强制药控股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无法续期而导致其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且无其他措施保证柏强制药、盛世龙方继续保持相关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而对神奇制药本次购买的柏强制药100%股份的估值产生影响的,对柏强制药进行减值测试。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经自查,截至2013年年底,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6、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股东神奇投资、迈吉斯、神奇星岛、新柏强、柏康强及该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规范和减少与神奇制药的关联交易。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经自查,截至2013年年底,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截至2013年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