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4-00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和黑龙江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号)文件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截止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2 | 主体名称 |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 | 承诺事项 | 股改承诺 |
4 | 承诺内容 | 除法定承诺外,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信心,激励哈空调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哈空调管理层与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相统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择机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哈空调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5 | 承诺公布日期 | 2006年7月3日 |
6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7 | 承诺履行情况 |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主体履行承诺事项。 |
8 | 承诺是否超期 | 否 |
9 | 承诺是否符合监管指引规定 | 否。承诺未明确履约时限,不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中第一条规定。 |
注: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12年5月24日完成,相关公告详见2010年5月29日、2011年3月8日、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控股股东由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控股股东的股改承诺事项。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