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4-007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55 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对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压集团)签署的《放弃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承诺书》,液压集团及其所有全资、控股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雷同或交叉之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液压集团在与本公司的任何交易中,将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和条件进行;液压集团不得要求或接受本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的利益。
履行情况:此承诺长期有效,截止目前,上述承诺方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二、公司2012年8月31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上述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的要求,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