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编号:临2014-004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截至目前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013年1月6日,中国电子出具了《关于认购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限售期承诺函》,承诺:“本公司本次认购中国软件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中国软件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本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的登记托管手续,中国电子认购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
截至目前,该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3年1月6日,中国电子出具了《关于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软件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主动从事任何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得到任何从事竞争业务的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中国软件,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中国软件,中国软件享有优先权。如果中国软件认为该商业机会适合上市公司并行使优先权,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中国软件获得该等商业机会。2、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软件控股股东期间,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划拨、司法裁决、企业合并等被动原因,导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从事的业务与中国软件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确保中国软件享有充分的决策权,在中国软件认为该等业务注入时机已经成熟时,及时以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将其注入中国软件。3、如出现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任何承诺而导致中国软件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
截至目前,该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