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4-001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公布日期 | 承诺履行期限 | 截至目前履行状况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公司股东怡球(香港)有限公司、太仓智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黄崇胜、林胜枝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期间内,两家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合计不超过黄崇胜、林胜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2012-3-23 | 2012-4-23至2015-4-22、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Starrl Investment Holding Co., Limited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3-23 | 2012-4-23至2015-4-22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太仓环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太仓嵘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太仓怡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在陈镜清、杜万源、叶国梁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2012-3-23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黄崇胜、林胜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间接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控制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控制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间接转让其控制的公司股份。 | 2012-3-23 | 2012-4-23至2015-4-22、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陈镜清、杜万源、叶国梁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控制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间接转让其控制的公司股份。 | 2012-3-23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公布日期 | 承诺履行期限 | 截至目前履行状况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黄崇胜、林胜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承诺人及承诺人子女与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今后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或能够实际控制公司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承诺人保证其子女在承诺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或能够实际控制公司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 2012-3-23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怡球(香港)有限公司、怡球(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佳绩控股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目前与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作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 2012-3-23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三、境外子公司现金分红的承诺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公布日期 | 承诺履行期限 | 截至目前履行状况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子公司马来西亚怡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 2012-3-23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子公司和睦公司、金城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每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净利润全额以现金形式分配予母公司,并依据萨摩亚共和国、香港、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2012-3-23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四、其他承诺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公布日期 | 承诺履行期限 | 截至目前履行状况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黄崇胜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怡球金属熔化私人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上市期间、下市过程中因信息披露、违反马来西亚法律引致今后出现的任何诉讼或处罚,概由本人承担,本人补偿怡球金属熔化私人有限公司因上述诉讼或处罚受到的直接或间接及其他全部经济损失。 | 2012-3-23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