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4-00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就截止2013年底全部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
公司股东尚在承诺期内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如下: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 期限 | 截至到目前的履行情况 |
1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本公司与南航集团1997年5月22日签订《财产赔偿协议》,根据该协议南航集团同意就任何质疑或干预本公司使用向南航集团所租用的土地及建筑物的权利而产生或导致任何损失或损害向本公司做出赔偿。 | 长期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2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南航集团与本公司1995年为界定与分配南航集团与本公司资产与负债于1995年3月25日签订一份分立协议(该协议于1997年5月22日修订)。根据分立协议,南航集团与本公司同意就有关南航集团与本公司根据分立协议持有或继承的业务、资产及负债而导致对方承担的索偿、债务及费用等,向对方做出赔偿。 | 长期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3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在2007年8月14日本公司与南航集团的资产买卖的关联交易中,本公司购入的南航食品公司有房屋建筑物8项,合计建筑面积8,013.99平方米;培训中心房屋建筑物11项,合计建筑面积13,948.25平方米,因各种客观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此,南航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1)上述权证由南航集团负责在2008年底前办理完毕;(2)办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南航集团承担并支付;(3)南航集团对上述两项承诺事项愿意承担对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A、未取得权证对生产带来的损失,B、未取得权证所引起的潜在风险导致的损失。由于南航集团在办理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发生了延误,致使上述权证的办理工作在一直未能完成。根据南航集团最近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南航集团承诺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办理工作,并愿意承担因承诺事项对南方航空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6年12月31日 | 未到期,正常履行 |
4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关于本公司与南航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相关承诺:a、财务公司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等财务管理服务,相关资金仅在集团成员单位之间流动;b、财务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情况良好,南方航空在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c、南方航空与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将继续由南方航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进行自主决策,南航集团不干预南方航空的相关决策;d、鉴于南方航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南航集团,南航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南方航空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南方航空的日常商业运作。 | 长期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