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4-01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2月14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人)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3,224,1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76 |
(三)会议召集、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政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序 号 | 审议内容 | 表决意见 | 是否 通过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减持所持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万股股票的议案 | 93,224,1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3,224,1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唐亚飞律师、王凌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