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公告
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江苏证监局相关通知的要求,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等承诺相关方的相关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的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相关方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情况如下: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 |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宋国华、邵美娟 | 2010年09月29日 | 36个月 | 严格履行了承诺 |
| 分红承诺 | 公司 | 公司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2012年07月31日 | 2014年底 | 严格履行了承诺 |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