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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2014-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0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4年1月17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获得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的背景情况

      为加强天津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建设交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建交委”)联合授予本公司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由本公司运行、维护、管理四座污水处理厂。并由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建交委与本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三、《特许经营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甲方: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建交委

      天津市水务局是天津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天津市水行政工作。

      天津市建交委是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协议乙方:本公司

      (三)特许经营范围:

      1、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配套厂外排水管道47.52公里,排水泵站四座。

      2、东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吨/日,其中,12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8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配套厂外排污河32.7公里。

      3、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配套厂外排水管道18.2公里,排水泵站2座。

      4、北仓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配套厂外排水管道7.2公里,排水泵站1座。

      (四)特许经营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30年。

      (五)特许经营权: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享有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融资、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六)污水处理服务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七)保证水量

      从商业运行日开始,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经营期内每月的保证水量为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各自设计处理规模的80%。

      (八)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及调整

      1、2014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人民币1.77元/立方米,2015年服务单价1.76元/立方米。服务单价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四座污水厂年度财务费用的影响。

      2、自2014年起,每两年对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进行一次调整,第一次调整年度为2016年,调整依据是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组成部分中相关成本费用项目的变化情况以及四座污水厂财务费用对单价的影响,成本费用的变化幅度取值《天津统计年鉴》等公开统计数据中相应年度的相关指数变化幅度。

      (九)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

      在达标出水或不是乙方原因未达标出水的情况下:

      1、设计处理能力≥若月实际进水量≥月保证水量,则: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实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单价

      2、若月实际进水量<月保证水量,则: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实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实际进水量与保证水量差额水量×污水处理服务单价×75%

      在因乙方原因未达标出水的情况下,甲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同时,对超标水量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扣款,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甲方应在帐单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应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十一)违约责任:任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由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4年2月18日,天津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价格的影响

      特许经营协议约定,2014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1.77元/立方米,与现状模式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相比下降8.29%,2015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1.76元/立方米,与现状模式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相比下降8.81%。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对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调整的约定,每两年会依据《天津市统计年鉴》等公开统计数据中对应的调价T年及T-2年年度相关CPI等指数变化幅度对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进行调整。假设以2011年及2009年天津市统计年鉴公布的CPI相关数据的变化幅度作为未来计算调价的调整系数,预期经过2016年和2018年两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将会逐步提高,并于2018年以后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四座污水处理厂营业收入的影响

      若2014年和2015年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大于或等于保底水量,与现状模式相比,则四座污水厂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将与单价下降幅度相同。若2014年和2015年实际处理水量小于保底水量,与现状模式水价相比,四座污水处理厂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将小于单价下降幅度。

      (三)对会计科目的影响

      现状模式下,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记账,并按资产类别和相应年限计提折旧和摊销。实施特许经营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四座污水处理厂截至2013年底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以特许经营权入账,并在30年特许经营期内对特许经营权进行平均摊销。预计2014年摊销额将少于现状折旧额,同时,公司将积极通过成本控制等方式降低成本,管理层预计上述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将减少服务单价下降可能带来的四座污水厂收益的负面影响。

      (四)有利于本公司未来30年长期稳定运营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有利于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本公司获得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从2014年1月1日起30年,确保了本公司能够在未来30年获得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稳定经营权,并通过经营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获得稳定的营业收入,确保了本公司在天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业务的稳定,消除此前未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影响。

      《特许经营协议》中污水处理服务价格的确定及调价公式的设定,在确定基期成本的基础上考虑各相关因素市场价格的调整,符合市场化的原则,符合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而本公司亦可利用自身专业技术特长,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费用,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益,有利于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五、《特许经营协议》履约风险分析

      天津市水务局与天津市建交委经天津市政府授权与本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其履约能力方面不存在风险。但污水处理为公用事业,若国家或天津市政府因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而调整污水处理行业的政策,本协议将面临政策环境变化而修订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