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14-00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和《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文件精神,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与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于2009年10月26日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中航科工及中航科工除洪都航空外的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未从事与洪都航空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2、中航科工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洪都航空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之规则被视为洪都航空的控股股东的任何期限内,中航科工不会并促使中航科工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除洪都航空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洪都航空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中航科工或中航科工除洪都航空外的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现任何与洪都航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将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首先提供给洪都航空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在严格履行中。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于2009年11月16日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中航工业及中航工业除洪都航空外的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未从事与洪都航空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中航工业承诺不会并促使中航工业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除洪都航空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洪都航空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中航工业或中航工业除洪都航空外的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现任何与洪都航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洪都航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首先提供给洪都航空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在严格履行中。
三、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关联方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公司关联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于2009年7月29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洪都公司承诺,洪都公司作为洪都航空的股东,在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均将与中航科工的意见保持一致,按照中航科工的意见行使相关股东提案权、表决权。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洪都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在严格履行中。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