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630011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3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2月1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82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76,871,406.22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1,497,124.98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0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根据《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2月19日 |
除息日 | 2014年2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2月21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4年2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2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14年2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2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4年2月1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市商行、稠州银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中原证券、广州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同花顺、宜信普泽、一路财富。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商价值共享混合发起式 | |
基金主代码 | 63001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1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2月1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324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06,907,246.8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690,724.69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5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根据《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2月19日 |
除息日 | 2014年2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2月21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4年2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2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14年2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2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4年2月1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市商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中原证券、广州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同花顺、宜信普泽、一路财富。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商价值精选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63001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5月3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2月1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421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9,662,562.99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3,730,050.39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7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根据《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2月19日 |
除息日 | 2014年2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2月21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4年2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2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14年2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2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4年2月1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市商行、稠州银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英大证券、中原证券、广州证券、联讯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同花顺、宜信普泽、一路财富。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商优势行业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039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2月1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2月1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80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37,091,920.42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255,152.2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根据《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12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后的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收盘后,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4元(含),则本基金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并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2月19日 |
除息日 | 2014年2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2月21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4年2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2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14年2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2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4年2月1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市商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信达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厦门证券、广州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同花顺、宜信普泽、一路财富。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63001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4月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2月1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226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1,116,601.93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111,660.19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5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根据《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2月19日 |
除息日 | 2014年2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2月21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4年2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2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14年2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2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4年2月1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市商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信达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中原证券、广州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同花顺、宜信普泽、一路财富。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关于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的公告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华商大盘量化精选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已于2014年2月11日17:00结束。
2014年2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孟必珍、李乐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华商大盘量化精选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共176,625,868,27份,占权益登记日华商大盘量化精选基金总份额的49.28%,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中,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在2014年2月11日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根据《基金法》及相关规定,就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二次召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