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A 股简称: 广汽集团 A 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4—005
H 股简称: 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于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题: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将所持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80.02%股权直接转让给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企业),同意授权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股权转让的具体受让方;按程序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资产评估、报批事宜,并以经备案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拟定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清远市教育局捐赠助学扶志款项的议案》,同意向清远市教育局捐赠1000万元助学扶志款项。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