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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2014 年2月1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2月18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2月17日下午 15:00—2014 年2月1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股东26人,代表股份153,758,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72%。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其中董事于国权、周汝祥、于国庆,独立董事杨光亮、葛军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黄南章、独立董事李钟华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已分别授权董事于国权、独立董事杨光亮出席会议,并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公司在任3名监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3,5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34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236,4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25%。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2,5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53,758,062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53,755,562股,反对票股份数为1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2,4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4%。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钱松军、周亮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