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正在筹划改制重组事宜,本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
目前,新钢集团就改制重组事项的有关问题已着手与辽宁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接触洽谈,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政策咨询及论证,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于2014年2月26日前(含当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4年2月13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由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拟与有关方面研究论证新钢集团改制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月13日停牌。
2014年2月17日,《证券日报》刊登了“新钢重组业界看好方大集团接盘,江西望现类河钢集团”的文章,文章称“辽宁省民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被认为是最有可能的买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如若方大集团将新钢股份纳入旗下,其将有望在江西省形成类似河北钢铁集团的大型钢企。”
二、澄清说明
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新钢集团,回函表示:新钢集团已与方大集团就新钢集团的改制重组事宜进行了接触洽谈,并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