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4-00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中审亚太)《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函》,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的规定,原中审亚太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京财会许可【2012】0084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已全面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转制后,原中审亚太名称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保持不变。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文件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原中审亚太的合同及各项法律文件或与客户续签的新业务合同,将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