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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启雯
面对公众对“风险管理”的忽视,美国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希勒在其《新金融秩序:如何应对不确定的金融风险》中却提出了一套以保护各国财富为目的的全新风险管理基础架构——所谓的“各国财富”其实就是维持民众基本生活的经济成就。希勒希望能通过他的理论阐述来纠正公众对科技和经济风险的高度误解,并以更清晰、更准确的方式让世人明白他们所面对的真实风险。
作为“标普/凯斯-席勒住房价格指数”的联合创始人之一,希勒针对金融业、融资市场、保险业、税收、房地产、社会福利和国家合作等提出金融和经济风险的“六个理念”,其所阐述的观点颇具前瞻性。
第一个理念是扩大保险业务的覆盖范围,使其能够应对长期风险。生计保险就是一种用来保护个人收入的保险。住房权益保险是一种保护住房经济价值的保险,它远远超越现有的住房所有者权益保险产品的功能,现在的保险合同只能应对火灾之类的风险,但是新的产品能够保护住房不遭受任何价值方面的损失。这个产品是希勒和另一位经济学家阿兰·韦斯在1994年首先提出的,就其现有的形式而言,人们可以通过将保险合同与房地产指数挂钩的方式避免道德危害的出现。
第二个理念是为“宏观市场”量身打造的。“宏观市场”概念最早是作者在1992年的牛津大学克拉伦登演讲上提出的,指一个规模庞大的国际性市场,其需求的产品主要是各国的远期国民收入和职业收入,同时也包括房地产类的非流动性资产。某些此类市场上交易的风险价值将远超当今世界所认知的程度。希勒甚至设想过建立以全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为标的市场,建立以所有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总值为标的的市场。从其交易标的来看,这些市场所处置的风险比当今任何一个金融市场的风险都重要,而且能转移人们对股市的注意力,从而消除现有的投资压力和波动风险。
第三个理念是收入挂钩型贷款,也就是银行及其他借贷机构可以根据个人、机构或政府的收入水平决定发放贷款的额度。如果收入水平低于预期,则自动减少贷款余额。收入挂钩型贷款使借款人能出售自己未来收入的股份,或出售与自己收入对应的收入指数的份额。这种贷款能使目前的借款人陷入困境甚至破产的窘境时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个理念是不平等保险。设计这种产品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一个国家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希勒提议修正累进式税制,从而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之后能弥合过度的收入差距,而非武断地通过税级解决问题。
第五个理念是跨代社会保险体系。希勒建议重塑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系统,能实现不同辈分、不同世代之间的人分担风险。
第六个理念是通过国际协议管理国别经济风险。这种前无古人的各国政府间达成的协议在形式上与私营部门的金融交易协议相似,但在覆盖范围和解决问题的高度上都远远超越后者。
在勾勒这幅壮阔的“新金融秩序”全景图时,席勒还注意到未来社会是发展导向型的信息社会,年轻人的理念和才能是这个社会发展所需的原材料,如果没有一种制度为他们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他们就无法将自己的智力财富转化成社会所需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为了更生动形象地分析“六个理念”的美好图景,席勒还化繁为简,讲述了“一个印度女孩学小提琴”的故事。
假设有位来自印度的年轻女性住在美国芝加哥,她的理想是成为小提琴演奏家。由于演奏家的收入前景不确定性太强,她很难借到培训所需的费用,因此充满担忧。如果存在一种网络贷款方式,也就是当未来小提琴演奏家的收入低于预期时,她不用全额归还贷款,那么她肯定会考虑这种全新的科技手段。这笔贷款使她能轻松地追寻梦想——即在收入较低的情况下不用清偿所有贷款,在未来多年中所面临的风险将由职业收入水平指数决定,而这个指数完全由计算机管理的网络汇总整理。她为职业发展而承担的绝大部分风险最终由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分摊。
但她还为远在印度的亲属担忧,因为他们工作的行业正在衰退,他们原有的特殊技能很快会过时。如果他们供职的公司预见到前景黯淡,就该为员工购买生计保险。保险公司会把保险合同承担的风险转卖给全球市场中的投资者。另外,印度政府还和其他国家的政府达成了风险分摊协议,也为那位女性的亲属提供进一步的保护。还有,新的数字技术的出现,能同时管理所有这些风险,使人们能用里约热内卢的利好对冲芝加哥的利空,用南非红酒生产商的收入增长抵充小提琴演奏家的收入下滑。最终形成的将是经济运行更平稳的格局,也必将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
吊诡且让席勒叹谓的是,当下金融世界还没有形成“六个理念”,他举例所讲的那位印度年轻女性面临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两难境地,她只能放弃当小提琴演奏家的梦想,转而空等一个可能永远不会到来的合适时机。她手头没有关于理想职业的预期数据,也没有手段保障自己的经济安全,只能选择一个无趣的职业。她远在印度的叔叔失业后也无法再找到合适的工作,只能被迫提前退休。她远在英国的父母眼看着周边社区的房价下跌,自己的住房也在贬值。整个区域的经济陷入疲软,英国股市下跌导致他们的投资也受损。最终,他们连养老钱都保不住。
按照席勒的设想,前三个理念主要针对私营领域,分别是保险业、融资市场和银行业。这三个领域的风险管理概念是一样的,但运用风险管理基本概念的行业环境存在差异。每个行业(保险、融资和银行)经过多年发展之后,都开发出了独特的遏制道德危害、撰写及签订合同以及选择客户的方式方法。在根本性创新变革风险管理手段的阶段,最谨慎的做法还是在既有的基础上扩展,对每个行业特有的知识给予充分尊重,金融大众化和推广化也要在这个前提下进行。
后三个理念则主要是为政府行为设想的,需要政府通过税收、社会福利方面的改革,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来推进。政府天生就有风险管理的职责,原因有四:其一,长期风险管理需要法律制度的稳定作为前提;其二,居民个人制定和签订长期风险合同的能力有限;其三,社会基础制度的管理必须以保障社会民众的利益为前提;其四,签订国际性合同必须由各国政府就不同的国家政策达成一致。
除了“六个理念”之外,席勒还提出了一些新经济环境中应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比如新的全球风险信息数据库,那是一套能为人们有效提供风险管理所需数据的系统。当某位生物化学家希望购买一份应对DNA重组职业风险的生计保险,他可向保险公司提供一个密码,使该承保人能部分获取他的个人信息,从而也就可以针对他本人实际的职业发展状况拟定保险合同的部分赔偿条款。这份协议可以根据其经济状况的许多决定性因素约定其应得的福利,也就等于为他提供了一份终极职业保障。
尽管《新金融秩序》包含了种种研判和推测,但我们却并不能把它理解为对于未来的预言。席勒所描绘未来“新金融秩序”向人们传递的一个重要经验,是重塑思维框架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过去就已经成功重塑过类似强有力的思维框架。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推出残疾、医疗和社保等体系时将它们称为“保险”,使这些制度在人们心目中具备了合法性。美国推出社保体系时,个人缴纳的款项被称为“贡献金”而非“税款”,因此人们按自己曾经的付出在未来收取回报时就具有了合法性。把低收入补贴重新规划为所得税抵免,促进了人们对这个概念的接纳。但强有力的思维框架重塑,还不是挑选适当的名称那么简单,它同时需要给这些制度设计出合理的结构,使其能经受时间的检验,使那些无论社会如何变化都持久不变的良知对这种最初的思维框架起到不断强化的作用。这也正是席勒一再反复强调的:在创设跨代社保体系时必须将其做成一种工具,以有效平衡不同世代的人所承担的真实而重大的风险;要在承担不同风险的国家之间签订风险管理协议,并且通过有前提条件的、合理的转移支付条款保证这种协议的执行最终形成比较合理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