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4-00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2月19日在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广慧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685,901,7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347%。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1、选举李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此项子议案属于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表决结果:1,685,901,743表决权票数同意,同意表决权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拴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此项子议案属于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表决结果:1,685,901,743表决权票数同意,同意表决权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李永清、王拴红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方祥勇、林雅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