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2014-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0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雄先生的通知,滕用雄先生于2014年2月20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1,600万股首发前个人限售股质押给广发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2月20日,股票质押期限为一年。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滕用雄先生行使。
截至本公告日,滕用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140万股的23.62%;其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6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9%,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32%。除此以外,滕用雄先生未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