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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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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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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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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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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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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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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竹
联系电话:0755-825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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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赖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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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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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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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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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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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俊杰
电话:010-8356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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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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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方销售机构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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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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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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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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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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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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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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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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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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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 888 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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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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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赵慧灵
联系电话:021-68419822
客服电话:400-92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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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 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388-1105
客服电话:010-583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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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毛怀营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客服电话:400-808-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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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刘少君
电话:010-59378919
传真:010-59378907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联系人:苏文静
经办律师:陈静茹、苏文静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刘颖
联系人:魏佳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及类型
(一)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二)本基金类型:
1、普天债券基金(A类、B类):债券基金
2、普天收益基金:混合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普天债券基金以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和资本长期稳健增值为宗旨,主要投资于债券及新股配售和增发,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普天收益基金以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和资本长期稳健增值为宗旨,主要投资于连续现金分红股票及债券,通过组合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系列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普天债券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参与新股配售和增发;普天收益基金投资于连续分红的股票和债券,对连续分红企业的投资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1、普天债券基金投资策略
(1)为保证明确的投资风格,普天债券基金设定了稳定的仓位比例。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债券投资策略:
①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利率水平的变化对债券投资的回报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我们认为没有人能够对其趋势作出持续和精确的预测。鉴于利率预测错误可能增加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导致业绩表现恶化,我们不对其作赌注式的投资。为控制风险,我们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方式。本系列基金以收益率与安全性为导向进行配置。
②确定期限结构配置
各类债券资产在期限结构上的配置是我们所选择的收益率曲线策略在资产配置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其做法是,根据我们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预期,采用总收益分析法在下述的三种基础类型中进行选择:
a.子弹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集中在投资期到期日附近;
b.杠铃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尽量呈两极分布;
c.梯形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在投资期内尽可能平均分布。
③确定类属配置
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配置是收益率利差策略在资产配置过程中的具体体现,系根据国债、金融债、政府保证公司债券、其它高质量的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之间的相对价值决定。我们考察它们的相对价值以等价税后收益为基础,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特定类属收益的基本面分析。
④个券选择
由基金小组通过“利率期限结构模型”拟合出市场即期利率曲线和市场预期的远期利率曲线,再根据对宏观经济、替代市场、利差因素以及技术因素等方面的分析预测不同情景下的远期利率曲线,然后对债券进行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分析并归类,最后得出普天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
(3)股票投资方法:
参与新股配售和增发。
2、普天收益基金投资策略
(1)为保持明确的投资风格,普天收益基金设定了稳定的仓位比例。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一般情况下为70%,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债券投资方法:
普天收益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但在债券的投资上,则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不对持续期作限制。持续期、期限结构、类属配置以及个券选择的动态调整都将是我们获得超额收益的重要来源。
(3)股票投资方法:
具有以下特点的上市公司是普天收益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①上市公司注重分红,三年内已有两年分红记录,其中重点选择连续两年分红的公司;
②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且资产质量较好,业绩真实并且具有持续增长潜力;
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水平较高,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能力。
普天收益基金建立了一套收益型公司选择体系,将股票选择分为四个步骤:
①收益型上市公司初选。重点选择在近三年内有两年分红记录的上市公司,总数约为700家。
②财务评级。对第一步选出的收益型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评级,选出资产质量和赢利能力较好的上市公司进入下一步骤评级。
③综合评判。在此阶段侧重于基本面的考察,由于财务评级更多的是代表公司过去的经营状况,因此通过财务评级筛选出的上市公司还要进行基本面的考察。
④投资组合构建: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评级和基本面考察之后就基本选出了基金的股票备选库,总数约为350家左右。基金经理小组再进一步分析其二级市场情况,主要考察P/E/G、市值、价格等因素,最后得出普天收益基金的投资组合,总数约为100—200家。
普天收益基金主要采用积极管理的投资方式。以鹏华股票池中连续两年分红股票以及三年内有两年分红记录的公司作为投资对象,适当集中投资。所有重点投资股票必须经过基金经理/研究员的实地调研,就企业经营、融资计划、分红能力、绝对价值、相对价值给出全面评估报告。
(二)基金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及通货膨胀预期、国家产业政策;
(3)各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波动和风险特征;
(4)上市公司研究,包括上市公司成长性的研究和市场走势;
(5)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与交易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系列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召集。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研究部:对于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投资策略、金融工程、可投资股票备选库的建立与完善、投资风险控制与基金绩效评估等与投资决策有关的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3)基金管理小组: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4)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经理向交易员分配指令,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
(5)金融工程师:对开放式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管理小组提出调整建议。
(6)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普天债券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9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0%”(中信国债指数于2006年4月12日起更名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2、普天收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中信国债指数于2006年4月12日起更名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选择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和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作为本系列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是:
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是实时调整的全样本指数,作为按流通股本加权的综合指数,其样本股覆盖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所有A股,并且新股上市次日才计入指数调整,因此在客观上反映了二级市场的真实走势。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样本涵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的国债品种。交易所的国债交易市场具有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的特性,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也使得中信标普国债指数能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普天债券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普天收益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成长型基金,高于指数型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系列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14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普天债券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二)普天收益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国平安的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于2013年5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被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2013年10月15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48号),决定对平安证券予以前述行政处罚。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国内最大的保险机构之一将长期受益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从处罚公告中知悉,2012年平安证券投行业务承销佣金收入占平安集团营业收入的0.19%,净利润的0.66%,对平安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行政处罚不改变该股票的投资价值。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广日股份的发行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年6月24日至8月6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3]585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主要存在问题:
1.公司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未采取书面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重组后董事会、监事会未对前任董事会秘书进行离任审查。
2.公司重组完成后,未核查原上市公司债权人未明确同意转移债务的清偿情况。
3.公司对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2亿元补偿款的财务处理不合理。
4.公司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部分错漏,披露的部分临时公告存在错漏。
针对《监管关注函》中的问题,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所列的整改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分析解剖、落实,制订了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于2013年9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报送《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穗广日股[2013]49号)。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广日股份将长期受益于国产电梯市场份额提升和电梯行业集中度提升,已经LED新业务的快速发展。从公告中知悉,公司主要问题集中在日常工作未严格遵守法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重大不利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和整改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
■
普天债券基金B类基金份额:
■
普天收益基金: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
■
普天债券基金B类基金份额:
■
普天收益基金:
■
注1:普天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9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0%。
注2:普天收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注3:中信国债指数于2006年4月12日起更名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注4: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9日刊登公告,普天债券基金于5月15日起调整基金费率,自5月16日起开始分A、B两类,普天债券基金B类基金份额5月16日之前的业绩使用普天债券基金未分级之前的相关数据。
注5: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7月12日生效。
注6: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本系列基金下各基金发生的费用单独计算和计提,分别支付。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普天债券基金B类基金份额)
(4)投资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普天债券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普天收益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普天债券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普天收益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第(4)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普天收益基金的申购费用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普天收益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场内与场外相同)如下表: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计算公式:
普天收益基金及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普天债券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为零。
2、转换费
具体基金转换费率、适用基金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3月1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赎回费
(1)普天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普天收益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下表所列持有年限逐年递减,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其中60%作为注册登记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40%归基金财产。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
普天收益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赎回费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中60%作为注册登记等费用,40%归入基金财产。
计算公式: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2)普天债券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率为零。
4、销售服务费
普天债券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提取销售服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市场推广、销售(包括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和基金营销费用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期的审计和监察稽核监督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本基金的年度报告将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普天债券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划付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相关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针对个别或特定投资者适用的优惠措施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五、相关服务机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十、基金的业绩” 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对“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2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25,427,571.07 | 89.77 |
其中:债券 | 1,125,427,571.07 | 89.77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6,146,167.72 | 6.87 |
6 | 其他资产 | 42,174,392.73 | 3.36 |
7 | 合计 | 1,253,748,131.52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0,020,500.00 | 2.05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28,517,000.00 | 23.41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28,517,000.00 | 23.41 | |
4 | 企业债券 | 813,607,911.87 | 83.35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20,174,000.00 | 2.07 |
6 | 中期票据 | 37,416,000.00 | 3.83 |
7 | 可转债 | 5,692,159.20 | 0.58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125,427,571.07 | 115.29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4146 | 13海发控 | 700,000 | 66,500,000.00 | 6.81 |
2 | 122642 | 12朝阳债 | 600,000 | 60,000,000.00 | 6.15 |
3 | 122249 | 13平煤债 | 560,000 | 56,000,000.00 | 5.74 |
4 | 1180010 | 11杭工投债 | 500,000 | 50,475,000.00 | 5.17 |
5 | 130418 | 13农发18 | 500,000 | 49,675,000.00 | 5.09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5,730.6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188,114.48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1,845,739.69 |
5 | 应收申购款 | 84,807.9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2,174,392.73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018,595,425.56 | 65.28 |
其中:股票 | 1,018,595,425.56 | 65.2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28,484,742.10 | 21.05 |
其中:债券 | 328,484,742.10 | 21.05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05,831,219.50 | 13.19 |
6 | 其他资产 | 7,504,895.69 | 0.48 |
7 | 合计 | 1,560,416,282.85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2,876,841.20 | 0.19 |
B | 采矿业 | 3,951,886.78 | 0.26 |
C | 制造业 | 573,907,681.31 | 37.33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5,131,650.10 | 1.63 |
E | 建筑业 | 11,418,034.30 | 0.74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8,295,494.28 | 1.19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8,620,506.52 | 0.56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5,305,100.14 | 6.20 |
J | 金融业 | 70,258,928.08 | 4.57 |
K | 房地产业 | 11,845,164.83 | 0.77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4,820,400.00 | 3.57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4,781.55 | 0.00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5,900,000.00 | 1.03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8,232,657.52 | 2.49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8,016,298.95 | 5.73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1,018,595,425.56 | 66.2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061 | 农 产 品 | 6,500,000 | 54,730,000.00 | 3.56 |
2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299,902 | 54,244,910.46 | 3.53 |
3 | 601908 | 京运通 | 6,500,000 | 53,300,000.00 | 3.47 |
4 | 600887 | 伊利股份 | 1,200,000 | 46,896,000.00 | 3.05 |
5 | 000651 | 格力电器 | 1,400,000 | 45,724,000.00 | 2.97 |
6 | 002544 | 杰赛科技 | 3,499,844 | 38,918,265.28 | 2.53 |
7 | 300244 | 迪安诊断 | 651,656 | 38,232,657.52 | 2.49 |
8 | 600894 | 广日股份 | 3,100,000 | 37,262,000.00 | 2.42 |
9 | 600978 | 宜华木业 | 6,000,000 | 34,380,000.00 | 2.24 |
10 | 000581 | 威孚高科 | 1,099,871 | 33,876,026.80 | 2.2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318,549,000.00 | 20.72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18,549,000.00 | 20.72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9,935,742.10 | 0.65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328,484,742.10 | 21.3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30236 | 13国开36 | 1,200,000 | 119,172,000.00 | 7.75 |
2 | 130201 | 13国开01 | 1,100,000 | 109,989,000.00 | 7.15 |
3 | 110413 | 11农发13 | 300,000 | 29,844,000.00 | 1.94 |
4 | 130243 | 13国开43 | 300,000 | 29,790,000.00 | 1.94 |
5 | 130227 | 13国开27 | 300,000 | 29,754,000.00 | 1.9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669,427.7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789,370.84 |
5 | 应收申购款 | 46,097.0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504,895.69 |
A类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3年7月12日至2003年12月31日 | 4.39% | 0.17% | -1.55% | 0.15% | 5.94% | 0.02% |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 -8.44% | 0.55% | -3.59% | 0.20% | -4.85% | 0.35% |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 9.26% | 0.38% | 12.67% | 0.13% | -3.41% | 0.25%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8.68% | 0.16% | 1.99% | 0.07% | 6.69% | 0.09%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9.55% | 0.12% | -0.24% | 0.07% | 9.79% | 0.05%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7.24% | 0.10% | 8.38% | 0.09% | -1.14% | 0.01%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4.33% | 0.11% | 0.92% | 0.09% | 3.41% | 0.02%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5.97% | 0.19% | 2.56% | 0.09% | 3.41% | 0.10%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75% | 0.12% | 4.02% | 0.09% | -1.27% | 0.03%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5.61% | 0.10% | 2.99% | 0.04% | 2.62% | 0.06%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0.80% | 0.11% | 0.96% | 0.09% | -1.76%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58.71% | 0.24% | 32.02% | 0.11% | 26.69% | 0.13% |
B类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3年7月12日至2003年12月31日 | 4.39% | 0.17% | -1.55% | 0.15% | 5.94% | 0.02% |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 -8.44% | 0.55% | -3.59% | 0.20% | -4.85% | 0.35% |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 9.26% | 0.38% | 12.67% | 0.13% | -3.41% | 0.25%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8.37% | 0.16% | 1.99% | 0.07% | 6.38% | 0.09%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8.48% | 0.12% | -0.24% | 0.07% | 8.72% | 0.05%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6.32% | 0.10% | 8.38% | 0.09% | -2.06% | 0.01%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3.51% | 0.11% | 0.92% | 0.09% | 2.59% | 0.02%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5.45% | 0.19% | 2.56% | 0.09% | 2.89% | 0.10%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31% | 0.12% | 4.02% | 0.09% | -1.71% | 0.03%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5.21% | 0.09% | 2.99% | 0.04% | 2.22% | 0.05%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1.26% | 0.11% | 0.96% | 0.09% | -2.22%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51.42% | 0.24% | 32.02% | 0.11% | 19.40% | 0.13% |
普天收益基金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3年7月12日至2003年12月31日 | 10.53% | 0.49% | -7.00% | 0.70% | 17.53% | -0.21% |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 0.24% | 0.94% | -12.30% | 0.95% | 12.54% | -0.01% |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 3.20% | 0.94% | -4.74% | 0.99% | 7.94% | -0.05%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26.76% | 1.26% | 70.58% | 0.99% | 56.18% | 0.27%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118.81% | 1.75% | 102.21% | 1.59% | 16.60% | 0.16%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51.75% | 2.20% | -47.89% | 2.11% | -3.86% | 0.09%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69.02% | 1.45% | 68.22% | 1.42% | 0.80% | 0.03%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11.37% | 1.22% | -1.11% | 1.10% | 12.48% | 0.12%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3.96% | 1.00% | -19.42% | 0.94% | -4.54% | 0.06%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2.47% | 0.96% | 5.14% | 0.93% | -2.67% | 0.03%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6.15% | 1.07% | 2.67% | 0.94% | 3.48% | 0.13%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326.19% | 1.33% | 102.08% | 1.25% | 224.11% | 0.08% |
申购金额(元) | 特定申购费率 |
1,000≤ M <10万 | 0.6% |
10万≤ M <100万 | 0.6% |
100万≤ M <500万 | 0.5% |
M ≥500万 | 0.02% |
申购金额(元) | 申购费率 |
1,000≤ M <10万 | 1.4% |
10万≤ M <100万 | 1.0% |
100万≤ M <500万 | 0.5% |
M ≥500万 | 0.02% |
申购金额(元) | 特定申购费率 |
1,000≤ M <10万 | 0.32% |
10万≤ M <100万 | 0.15% |
100万≤ M <500万 | 0.06% |
M ≥500万 | 0.01% |
申购金额(元) | 申购费率 |
1,000≤ M <10万 | 0.8% |
10万≤ M <100万 | 0.5% |
100万≤ M <500万 | 0.3% |
M ≥500万 | 0.01% |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3% |
2年≤Y<3年 | 0.1% |
3年≤Y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