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4-011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新能源技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八所”)签订了《新能源技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简介
十八所是我国成立较早、规模较大、专业覆盖广、技术实力雄厚、功能设施齐全的化学与物理电源研究所。自1958年建所以来,先后开展了锌银电池、镉镍和氢镍蓄电池、锂电池、锌空气电池、海水电池、密封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硅太阳电池、温差发电器及温差制冷组建和由太阳电池、电子控制器构成的电源系统的研究。研制和生产出30多个系列、400多个品种规格的电源产品,为我国多项国家重点工程提供了高技术、高质量、高可靠的电源产品,累计取得各类成果2000多项,其中大部分技术和产品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部分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新能源技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甲乙双方为在电源技术、新能源电池科研开发、电源性能检测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打造资源平台,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合作领域包括:
(一)先进酸性电池技术开发生产
乙方依托甲方电池生产能力作为加工基地,合作开发和生产电池产品,甲方依托乙方在电源技术设计及产品开发能力,同时针对甲方现有产品乙方可提供技术支撑,提高产品质量。
(二)新能源领域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包括锂电池、光伏太阳能电池等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根据新能源技术发展状况,双方探讨合作模式和具体领域。
(三)学术交流
保持经常性的互访和沟通,相互及时通报最新的技术及行业信息。
(四)前瞻性电池技术研究及项目申报合作
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开展前瞻性的技术研究并适时产业化。通过双方合作可向国家争取科技项目支持。甲方可作为乙方的先进制造技术的研发试验基地,供乙方开发相关产品,并依托甲方市场网络进行市场推广。双方共同开发的产品,技术和利益共享。
(五)市场合作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信息和市场优势,积极探索适宜的合作模式,实现共赢发展。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2日